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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防范新型冠状病毒的办税服务提示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6日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1月2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2020年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1月24日24 时起,江苏省人民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实行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办税服务厅作为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是疫情防范的重点区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及省政府办公厅相关安排,全省办税服务厅及12366纳税服务热线将于2020年2月3日(大年初十,星期一)起正常上班。全省办税服务厅等公共服务场所将按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做好通风和消毒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将佩戴口罩上岗, 竭力为您提供安全的办税环境,降低聚集性疫情发生风险,也请前来办税的纳税人、缴费人按要求佩戴口罩。我们建议您在赴办税服务厅之前,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各地特服号等渠道进行预约,避免长时间排队。

  我们同时建议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遵循“涉税事、线上办,非必须、不窗口”原则,尽量选择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移动办税端、邮寄等“非接触式”的线上办理途径,减少赴办税服务厅实体窗口现场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现就主要线上服务渠道提示如下:

  一、企业和个体户常见涉税业务办理

  (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提供“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业务办理功能,常用申报、缴税(费)、代开发票和其它涉税(费)申请业务均可办理。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相关业务的纳税人,请在江苏省税务局网站下载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办理。

  (二)如您需领用发票,可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模块在线申请邮寄发票或领用电子发票。

  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网址:

  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

  (三)您也可通过各地办税服务厅、政务大厅的 24 小时自助办税设备办理相关业务。清卡暂不成功的,请点击这里(见附件)尝试解决。

  (四)如果您需要咨询涉税(费)问题,欢迎在工作时间拨打江苏省税务局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或各地特服号咨询。江苏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同时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二、自然人相关税收业务办理

  如果您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查询等相关业务,请登录江苏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点击 “ 自 然 人 税 收 管 理 系 统 ” , 或 者 直 接 登 录 自 然 人 电 子 税 务 局 ( 网 址 : https://etax.chinatax.gov.cn/)办理;也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 APP 办理。

  自然人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纳及代开普通发票申请,可注册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用户后办理。

  三、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

  如果您需要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申报缴费,可通过“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以及当地税务部门合作的商业银行网点缴费。

  我们正在加大系统运维和监控,保障各线上办税缴费渠道稳定、通畅。感谢您对江苏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并恭祝您春节假期健康平安。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0年1月27日

江苏省相关文件: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园区公共研发 机构和小微企业共度难关的政策意见.doc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 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优化纳税缴费服务的再次提示.doc

苏府〔2020〕15 号,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doc

苏人保[2020]1  号,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doc

苏税发  2020(4)号,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主动作为精准施策 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doc

苏税发[2020]4 号,关于主动作为精准施策 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doc

锡工信发〔2020〕11 号,关于组织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和受疫情况影响企业申报融资需求的紧急通知.doc

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 20 条政策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