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中国建筑材料企业管理协会全国建材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承办:北京国人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省】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办税服务提示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6日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1月24日河北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为保障公众健康,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将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全省办税服务场所的通风、消毒、防疫等工作。为有效防止疫情传播,建议您在办理业务时,尽量选择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非接触式”渠道,减少现场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常见涉税业务办理

  (一)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提供“我要办税”“我要咨询”“我要查询”等业务办理功能,常见涉税业务均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请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主页链接,或直 接 登 录 河 北省 电 子 税 务 局 办 理 。 ( 河 北 省 电 子 税 务 局 网 址 : https://etax.hebei.chinatax.gov.cn)

  (二)办税服务厅。如您有特殊业务必须要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请您通过各办税服务厅对外公开电话、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等方式提前了解排队情况,提前预约,避免长时间等候。您在进入办税服务厅时,请自觉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不佩戴口罩或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将暂不允许进入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请您理解和支持。

  (三)涉税咨询。如您需要咨询涉税(费)问题,欢迎拨打河北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各办税服务厅业务咨询电话咨询。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网站和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同时提供咨询服务。

  二、个人所得税相关业务办理

  如您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查询等相关业务,请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主页链接,或直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办理,也 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 办理。

  三、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

  如您需要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业务,请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办税服务厅”,选择“车购税申报缴纳”模块办理。

  四、车船税申报缴税

  如您需要办理车船税申报缴税业务,请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办税服务厅”, 选择“车船税缴纳”模块办理。

  五、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

  如您需要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请通过以下渠道办理:

  (一)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及灵活就业缴费人缴费

  1. 可通过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模块,进行 申报缴费和票据打印。

  2. 可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办税服务厅”,选择“社保缴纳”,选择相应险种,进行申报缴费。

  (二)城乡居民缴费人缴费

  1. 可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进入“办税服务厅”,点击“社保缴纳”,选择相应险种,进行申报缴费。

  2. 可进入微信,选择:“我”→“支付”→“城市服务”→“河北省社保缴纳”进行申报缴费。

  3. 可进入“支付宝”,选择“城市服务”→“社保”→“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进行申报缴费。

  4. 缴费人也可以通过经办银行的网上银行或手机 APP 等渠道缴费。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系统运维和监控,保障各线上办税缴费渠道稳定、通畅。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20年1月30日

河北省相关文件:

冀政办字〔2020〕14 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doc

关于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doc

秦皇岛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意见.doc